本人妻子2014年1月1日,在人民医院检查羊水偏少,医生说马上手术,可是等了2个多小时才送上手术室,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护士还在聊以手术无关的事情,说夜宵吃什么,去哪玩,视生命而不故,因为他们的延误,孩子生出来时,没有羊水,导致轻微窒息.在他们的建议下转去了儿科,又因他们医院的设备,技术不行,导致孩子在儿科被折腾了2,3个小时才转院去了龙岩第一医院,人民医院一点也不负责任,一直在推卸责任,希望政府重视.
关于龙岩市卫生局转来“龙岩人民医院延误造成的医疗事故”信访件的办理回复
王思路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诉求关于“龙岩人民医院延误造成的医疗事故”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在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龙岩人民医院入院诊断:1、G1P043+2(42+1)周妊娠 LOA; 2、过期妊娠; 3、羊水过少; 4、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18:00送入手术室进行剖腹产,手术顺利,18:53取出一女婴,1分钟评分6分,立即予吸痰、吸氧等处理,5分钟、10分钟评分10分,分娩后25分钟新生儿出现气促、呻吟不安等,立即转入儿科治疗,经对症处理后,患儿紫绀缓解,仍呼吸困难,呻吟不安等,胸片提示右侧气胸(肺组织压缩50%)考虑病情重,予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院方认为患儿病情与产妇过期妊娠、未及时产前检查及自身不够重视存在因果关系(产妇无规律产检,且对过期妊娠不重视,仅分娩那天在人民医院产检一次)。
我局组织人员对患者就诊过程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要求龙岩人民医院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建议医患双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患纠纷: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到龙岩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其中一方委托)龙岩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4-1-30 16: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