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龙铁拆迁办管理好莲东龙铁名苑的后续工作 谢谢。

1、莲东龙铁名苑的物业昨天开始借着人车分流的名义收钱。律师:物业无权自定收费。律师表示,即便小区要收取停车费也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来商议决定,而不是由已经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来定收费项目。
投诉点:物业违法收费。
2、莲东龙铁名苑东区物业不顾业主的強烈反对,把2号楼一层公滩面积出租给个人当作废品堆放处,脏乱不堪,臭气熏天,业主苦不堪言,又严重影响区容区貌!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投诉点:侵犯业主物业权,业主健康权。违反物业法。
3、物业公司把龙铁还没有卖出的空房(实际上产权应该是政府拆迁办的)租给别人,而且租户用的水电费直接算到公摊里,分摊给业主大家。
投诉点:侵犯国家财产权,属于犯罪。
4、请新陂村本地带有流氓习性的保安人员来强制管理业主,与业主冲突。
投诉点:业主生命权受到侵犯。
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您的诉求来件我局1月20日已收悉,现将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诉求1:借人车人流名义收钱问题。经调查,莲东龙铁名苑于2010年7月28日开始交房,当时与新陂居委会还存在土地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因此,东、西区的道路还没有铺设,车辆入口还无法启用,物业公司考虑到为了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免了业主的地下车位服务费,直至2012年1月才开始收费,累计减免近61200余元。龙铁名苑原设计即为人车分流小区,经了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龙岩威源物业)只收取了地下停车服务管理费,没有收取其他停车费用。该收费标准未超出龙岩市发改委物价局政府指导价范围,故不属于违规收费。
诉求2:龙铁名苑2号楼公摊部分被物业公司出租给个人当做废品堆放处一事。经查,2号楼确有业主堆放废品在架空层(非业主公摊面积),非物业出租给业主使用,而是业主个人行为,且物业已多次劝阻并要求业主清理,但业主不予清理,2014年1月23日上午已由区住建局物管站派人到现场要求该业主清除废品,并请街道办联合执法局介入整治。目前该业主表示会于2天内清理。
诉求3:物业公司把龙铁名苑还未卖出的空置房(实际产权应该是政府拆迁办的)租给被人,租户的水电费直接算到公摊费中分摊给了业主。经调查,莲东龙铁名苑目前空置500多套,并且没有选房,但都有单独水表和电表计量。这里有四个标段,施工班组多,为了维护后续问题,水、电、土建等多个班组住在这些空置房内,水费和电费都由各标段支付,不存在将这些户内水电费用公摊到住户的问题,而且物业公司在29号楼二、三层办公,考虑到一些业主来访等,会增加电梯使用问题,也多摊了费用;即使这些空置房被后续安置的业主选中,物业公司对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及卫生方面都会妥善处理,让业主顺利交房。经查物业公司水电公摊第四季度的报表,具体数据为:10月份上月读数:135557°,本月读数139089°实际用电3532°,值班室、路灯903°,地下室照明、排污478°,消防泵120°,销控室111°,地下室照明排污1920°。与实际发生数相符,经查11、12月数据均未有不实。
诉求四:雇佣新陂本地带有流氓习性的保安人员强制管理业主。经核实,该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并无犯罪记录,属于企业正常用工范围,也无伤害业主行为,因此不存在生命权受到侵害的情况。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月29日(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1-29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