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与无追索权贴现相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与无追索权贴现业务组合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以客户签发并由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部分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无追索权地买入客户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客户合法持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是业务申请人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的基础;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指客户签发并由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以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为基础的对外支付工具。
对客户的益处表现在: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申请人的财务报表。
2、银行不但支付给客户等额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同时还可以结合银行从票据中获得的收益,支付给客户一定的现金价差,提供高效的票据理财服务。
3、实现票据业务外包,保证客户可以将精力集中于日常经营。
银行收益表现在:
1、可以极大地扩展银行买入的票源。
2、“票据包”买断业务将成为银行营销高端客户的有力工具。
该业务的办理要求:
由于银行对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属于买断性质,为尽可能减少银行的风险,银行应加强审查,确保买入的票据没有任何法律瑕疵。均要求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必须晚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同时,也是因为银行已买断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故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客户无须向银行再交存票款,通过托收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获得的款项即可用于支付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即在保证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款项能够托收回来的情况下,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责任由银行承担。虽然申请人已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卖断给银行,并承诺对申请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予承兑,但银行为避免法律风险,仍需规范操作,不得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进行承兑。
基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而承兑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是一张,也可以是多张,但其总金额应不高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承兑时,应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银行对于受让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入库保管并登记台账,与承兑的票据一一对应。根据“票据包”买断申请人的申请,为银行对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承诺有条件放弃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该业务的特点是银行除为申请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对外付款工具外,还要向申请人支付一定的价差。应收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之间的对价关系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价差(现金或收益)=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可见,现金支付的多少是该业务在多大程度上吸引客户的关键,但支付的现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对银行来讲,这里还有个业务成本问题。基本原则是价差金额按银行根据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产生的收益确定。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托收回来的资金实际上可以由银行支配使用,理论上银行能够产生实际的收益,而这收益的一部分可以返还给客户,返还给客户的这部分收益就是向客户支付的现金价差。收益的产生方式可以是投资,也可以是贷款,但在实际计算时,可按存款考虑,即托收回来的资金如果放在银行作为存款可以获取的存款利息就是该部分资金产生的收益。按照银行与客户市场地位的高低及谈判的最终结果,银行支付给客户的现金对价可高可低,但最高不能高过这部分资金存款带来的利息。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相等的情况下,银行除支付(承兑)等额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外,再支付相应的现金价差即可。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低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情况下,除支付(承兑)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现金价差外,还应把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差额款项返还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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