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就强调强调,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现在外地户口上学只能上昂贵的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不但与户籍挂钩还与计生挂钩,相关规定混乱各区不一,还不透明。这方面到底什么时候能有突破性进展。建议参照江苏的政策http://news.qq.com/a/20120412/000102.htm 还有就是建议把社会抚养费取消,佛山要有广东精神,“敢为人现”
您好!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因而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必要依据。
第十二条还同时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依据以及国务院“两个为主”和省政府有关政策,我市制定了《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在我市公办学校的学位资源暂时无法满足所有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教育需求的情况下,遵循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安排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32.3万人,约有22.9万人入读公办学校,入读公办学校人数占全市非户籍公、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70.88%。我市是全省在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问题上解决得最好的地级市。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需要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审核,这方面的问题请与计划生育部门联系。
2014-05-19 1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