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御天下楼下本田摩托车经营店边上有一修车点,私自大概帐篷并长期无证经营,还经常在深夜十一二点因修理摩托车轰鸣声扰民。
请问在申请文明城市的过程中,
工商局对无证经营的监督、城管局对影响市政市容的占用公共场所的摆摊行为、环保局对噪音扰民的行为、当地街道相关部门到底都履行了什么职责?
请将信件转给相关部门!这样的管理是否配得上文明城市?
XX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龙御天下楼下摩托车维修点占道经营” 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龙御天下楼下确实存在摩托维修点占道经营行为,我局西城大队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章)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6〕容改1758号),责令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现已将占道推拉式蒙古包及相关设备清理完毕。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19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0-19 10:04回复)
该经营点为临时摊位,不属于工商职能范围。(新罗区工商局于 2016-10-28 15:38回复)
“4”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社区民警已走访该修车店,告知业主半夜修车已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深夜十一点过后,要杜绝此类声音出现。业主表示会听从民警劝告,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10-31 09: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