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地 泣鬼神 一起不了了之,骇人听闻的冤案


本人黄水群,男,现年70岁,浙江诸暨陶朱街道宋家人;电话:057587904382;已故母亲名王满琴,殁年84岁。
在“四害”横行,国法被践踏的1975年11月18日,本村一个五岁男孩被人杀害,谁是凶手?祸从天降,我家被诬陷。我母亲当年已年过"花甲"经不住公安专案组灭绝人性的日夜非法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于1975年11月28日拘捕入狱,这是这件冤案的开始。
即年我29岁,作为儿子,理所替娘上书"冤案含血、呼吁昭雪",上至最高领袖,下到公安派出,揭露铸成冤案真相,告发执法违法行为,这本来是宪法规定所允许的,"可在荒唐的年代,更为荒唐的专案"竟以我"打横炮,情绪反常,有其母,必有其子",令人发指的"莫须有,强加罗织",就这样我成了一个"杀人凶手",在母亲被关七十三天后的1976年2月10日被打入牢狱,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我一家五口:两个"杀人犯"被紧锁大牢,剩下狱外三个一妻、六岁一儿和四岁一女,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投亲不亲,靠友不友,被迫背井离乡,陷入讨饭无路的绝境?我母子二个在阴阳二重地狱的:2555个日日夜夜,吃尽了"无法无天"人间的一切非人折磨、受尽了"杨乃武与小白菜"的"鬼门关、阎王殿",母子坐牢,牢过以牢,累累七年岁月,冤海茫茫,何处是岸?遂于1979年3月和79年7月29日:"问题尚未搞清,一切劳动,一切继续审查",母与子先后释放,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出狱后,为沉冤得以昭雪,日复日、年复年,漫漫上访路,历尽千辛万苦:"告状艰难,告官更难,难上加难,难比登天"直到十八年后的1993年3月8日,在国家没有赔偿法的体制下,市局作为给我贰仟元补贴,我们的国家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是依法按程序办事的,而不是按某个人的意志办事的。
当前以习近平为总书记,拨乱反正、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史无前例,共和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国法利剑”依法治国是我有奶的一个娘,我就是嗷嗷待哺的一个婴儿。
我仰望,等待了近半个世纪的“春天”到来了:
在有法必依的今天,我有责任,我要依法喊出我四十年的冤声;
在违法必究的今天,我有权利,我要依法讨回我四十年的冤债;
我一生,经受“惊天地,泣鬼神”的苦难岁月,我要用毕生的余年积极推动法治建设。
清朝余杭“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天下奇冤,踏平冤狱得以昭雪;
今朝诸暨“黄水群与王满琴”的千古奇冤竟“石沉大海”四十载?
依法治国就是我的“包青天”:我的“千古冤狱必须依法踏平”,我的“千古冤债必须依法赔偿”,铸成千古奇冤的罪魁祸首必须依法追责问罪,我母亲王满琴的“千古冤魂”必须依法召回得以安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公民的起诉泣呈
此致
上书人:黄水群
2016年2月9号

中国梦会给你一个梦的
特定年代的历史遗留问题,友情顶帖。
窦娥喊冤
深表同情,可是时间长没有确切证据啊。
冤案的年代造就的冤案,年深月久了,只能帮顶一下,以示同情!
文革期间的案子,好象文革结束后,曾有过拨乱反正处理,九三年楼主已经得到过二千元赔偿,(网上搜九三年市长工资每月也只一百多)当年我想楼主得到赔偿款时应该签字,承认此案已经结了,根据法律追诉期,好象最长追诉期只有二十年,你的案件得到赔偿到如今已经二十多年了,所以别要看现在有些冤案赔偿款有几百万而想自己重新追究办案人的责任,以获取新的赔偿。你的情况是深表同情,但在那个时代不要说你,就是国家主席刘少奇也一样被关押。但这个时期犯下罪的四人帮也都已经判死缓,无期徒刑了,绍兴那些造反派也判徒刑及处分了,当时是他们控制绍兴公检法,所以说实际上造成你错案的人都受过处分了。你的案件实际上已经结束了。因为你案件发生时候国家刑法,刑事诉讼法还没实行,如果说是文革后,恢复了国家法律再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且你也没得过赔偿,那么你再提出这样的理由我支持你,
淡定淡定,事出有因,事过境迁。诉不尽的痛苦,活到今日者坚强不屈!一切向前看!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到2015年1月1日后也超出了赔偿时效。

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破坏,象绍兴,老绍兴应该记得是造反派的群众专政指挥部,(当年在江桥头局弄里)后来由工纠队(东街教堂)替代,你去找当年办案人,这些人可能比你还要凶,如果说后来文革后因文革中犯的罪坐过牢,他们反来坐定你家,本来在文革期间就是强横人,
你这二个跟帖好象有点道理。

多谢老兄点赞
观点相似,你不用谢,观点不同,你也不用记恨。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相信老兄也一样
这种冤案应该还有很多
老人是为了喊出自己的冤声。
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老人
沉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