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施工单位违法设置路障导致车祸 需要法律援助

早上凌晨4点50分我从龙岩到永定高陂的快速通道通过,因为路障设置十分不合理,是大块石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导致我们车辆撞上去,车辆损毁很严重,当时我们第一时间报警了,他们也拍照了留证据,后面我们找了公路局,公路局说是交通局管理,找交通局,交通局说路段还没交付,需要找承包商负责,但是我们怎么才能找到承包商呢? 我若要法律诉求,谁能帮帮我。
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贵平台转办的关于“被施工单位违法设置路障导致车祸 需要法律援助”信访事项已收悉,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发生地属于高新区相关部门的管辖范畴,建议转交高新区相关部门答复。(永定区交通运输局于 2017-6-2 21:34回复)
您好:
您反映“被施工单位违法设置路障导致车祸 需要法律援助”的来邮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1、交警大队于2017年5月27日05时03分接到该案报警,接警后民警于2017年5月27日05时30分到达事故现场并进行现场勘查,当时你并未明确对民警提出异议。当日下午,交警大队作出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你签字自愿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将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送达给你。因此,你反映的“未对此事故作出任何处理”与事实不符。
2、据交警大队现场勘查了解:该事故路段前方属于快速路封闭施工路段,施工单位在施工路段路口放置大石块和几个警示桶,确实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已经通知和责成快速路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要求按技术标准落实整改。
3、事故当日,因你对快速路施工单位用石块封闭施工路段的不规范做法未提出异议,交警大队民警使用简易程序处理该案,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施工单位在该事故路段用石块和警示桶封闭施工路段的做法确实存在瑕疵,交警大队将在近期通知你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或你对该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以及认为施工单位有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永定区公安局于 2017-6-5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