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第四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招生咨询:
1、第四实验小学原招生方案中,只要凭购房合同即可报名读书,现在一定要户籍迁入+购房合同才可以读小学或幼儿园么?还是在户籍迁入的情况下有优先权利,单凭购房合同只有入学的机会(需统筹)
2、政策在变化,会导致目前迁入时间不足,能否在变化政策时提早告知,不然在万科入住了好几年,结果学校在旁边都读不了!
3、原先凭购房合同即可入学,现在还要迁入户口时间,建议能否按照入住时间,凭借水电费的缴纳时间情况来评判
关于PT17071100048求件的答复
区效能办:
贵办传来编号为PT17071100048“关于莆田第四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招生咨询”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荔招委[2016]2号文件规定,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是先满足户籍迁入的适龄儿童;其次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符合其他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参加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荔招委[2017]2号文件规定,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首先满足户籍在2016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学校片区,且户籍和房产在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其次根据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学校统筹顺序为:首先满足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第四满足一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最后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招收房产在本片区内且实际入住,以房产证明登记时间顺序,招满为止。若户籍迁入不足(在2017年1月1日后迁入的),可优先参加统筹;若单凭购房合同的,只能在最后学位许可的情况下招收房产在本片区内且实际入住,以房产证明登记时间顺序,招满为止。因每年的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或有调整,具体事宜以当年度的市、区招生文件为准。
关于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问题,我局根据该园发展、师资力量、生源等情况加以统筹考虑,正在拟定招生方案。该方案预计于8月中旬在幼儿园大门前张贴公布。谢谢。
荔城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荔城区教育局于 2017-7-14 17: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