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田镇南堂村村民的农田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长汀县林业局占有并种上树木。当地政府部门也不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本人该怎么做呢?
关于对陈先生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
关于河田镇南塘村村民陈先生反映的关于南塘村村民的农田被长汀县林业局占有并种上树木的信访问题,长汀县林业局由专人调查核实后,现答复如下:
1、基本情况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9号)和《关于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汀发改[2014]165号)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长汀县人民政府同意由长汀县林业局在长汀河三线景观通道(南塘段)两侧建设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园区,建设总面积530亩。建设所需要的农田由河田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补偿标准负责征收,征收后移交给长汀县林业局进行建设。
2、信访人的申诉要求
村民农田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长汀县林业局占有并种上树木。当地政府部门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本人该怎么做呢?
3、处理意见
因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园区建设用地由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经与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农田征收的同志了解核实,园区内现已种植苗木的农田征收补偿费村民已基本领取,信访人陈家盛村民尚有1.25亩土地未领取农田征收补偿费,河田镇人民政府和南塘村村委有关同志已与陈家盛村民取得联系,双方正在协商解决,长汀县林业局会继续与河田镇人民政府联系了解事件进展,并督促落实解决。
长汀县林业局
2014年7月11日
(长汀县林业局于 2014-7-11 09: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