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水湾一期34和33楼共60多户遭开发商欺诈售房:1,33和34楼本是楼中楼套型,后私自拆分单层卖,没有规划局批准,便瞒着非法售房,三年来城管局装没看见不制止,2,房屋没有卧室或卧室不够,售房部欺骗购房者说赠送的露天平台可以自己搭建成卧室,业主搭建时城管局也不知,没有到现场制止和强制拆除,现在房子非法卖完了,业主们卧室也造好了,城管局和开发商便出来说强拆。求市领导彻查,业主要求退房并陪损失。
楼主,听说最高两层的楼中楼,本是送给或低价“卖给”某些官员的,习主习执政后反腐加大,官们不敢要了,老百姓又买不起,所以只能拆分单层卖,当然有些就没有卧室或卧室者不够
楼主想捅马蜂窝?
没有卧室的房子也卖得出去?咋回事?
又会牵扯出贪官,哈哈,有戏看。
贪官不敢笑纳,让百姓买单?
让新书记市长严查!一定有名堂。
现在的开发商就是骗子……
城管确实值得怀疑
官员不敢要楼中楼,我要
城管监督不力,可能是穿一条裤子
我也是受害者,售楼的哄了我
七十户业主集体上访!
城管、工商局、建设局和开发商都是朋友。
建设局和工商局也有责任
大家人肉,看是哪些官与这些楼中楼有关,
口头说的能有本本上白纸黑字的好?最后还是要看产权是怎么申报的,空中平台还属于公摊,先不说违建乱搭,还要经全体业主及物业同意才行。这中间存在诸多权益和多方利益,开发商不可能承诺你们搭建,但是不排除个别销售人员口头上给你说搭建个卧室啥的!楼主也是贪图便宜,自私自利,结果反噬其果。看看你买房签的合同,面积,价格还有质量和户型哪一个有误?有没有补充合同可以让你搭建的?
所以要仔细熟读合同中的条条款款,口头上的不能作为法律维权的依据。只有自己承担所带来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