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9月30日在绍兴的镜湖区定了一套景瑞.曦之湖(12幢1704)的房子,当时销售给我们承诺的是3个月内办出房产证,所以我们当是即刻就交了5万元定金;但现临近签合同了,销售却又说要到明年3月份才能办房产证,而且什么时候能办出来也不能给明确答复;基于这个开发商对我们前后承诺不一致,我家人不敢在继续购买这套房子,现在家里矛盾非常大,决定要把这房子退掉,但开发商要没收之前5万元的定金,这5万元可是我全家大半年的收入啊,现在房子买不成,家里日子也没法过,天天吵架,希望政府能给我做主。
黄习亮先生:您于2017年10月16日反映的关于景瑞曦之湖销售什么时候能办理房产证问题不能给明确答复的信访事项。我部门于2017年10月17日受理。经向开发商了解后,开发商表示根据曦之湖销售合同约定,大产证于2018年6月30日前办出,公司工作人员无任何书面及口头告知其他产证 ,因此您以此为由要求退定金的诉求开发商不予支持。建议您再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或收集证据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越城区人民政府(具体受理地址在越城区信访局)或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