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违法行为学习(1)


赌博行为,有下列情形,属“情节严重”:
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
纠集、组织不特定人进行赌博,赌资较大;
在公共场所或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
参加赌场赌博;
放置赌博机2台以上,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
一年内曾因赌博、开设赌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判处缓刑,尚在缓刑考验期内,或者一年内曾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个人赌资在10000元以上,或者个人单次(局)赌博输赢额500元以上,或者单场赌博人均赌资10000元以上。

赌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情形口诀梳理:
“诱教未”纠组不定人“设场”“机校”前。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收缴: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D具、吸食、注射毒品用具、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赌资;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追缴。[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post_12424720_1.html/ ]
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所得的财物或者非法财物,应当依法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赌资包括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