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税悟】2017税总稽查局要选取30人进行重点检查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于2017年2月13日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税总稽便函〔2017〕29号,其中有如下描述:
税务总局稽查局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稽查,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老郭认为】:对于即将到来的税务风暴,相关企业如果还是采取“花钱、找熟人”的套路去解决问题,在当今税务大数据的背景下,恐怕是行不通的。这30人的名单已经确立了?还是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确立中?我想,大名单应该是有的,最后锁定那些人,这事,恐怕不是税务局能够单独决定的,这点,我们都懂的。
税总稽查局统一布置对这30名“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那么,省级、城市、县级是否会照此办理?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这30人如何确定应对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最大利益”,是他们当前首要考虑的问题、同时。我要提醒的是,公司的财务高管是职业经理人,做点具体涉税工作还是胜任的,面对如此复杂“从天而降”的税务稽查,特别是涉及家族财富利益和安全,职业经理人恐怕难以胜任,聘请更专业的人士,才是明智的选择。
2017的税总稽查局的上述行动,应该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具体体现,“方案”内容节选如下:
1、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2、 2016年,以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
3、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 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