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某日夜晚,未成年女学生小芳(化名)在其父亲陪同下到随州市西城派出所报警称:当晚在西城某酒店房间被一名男网友强奸了。
原来,小芳和该男子(已婚)是通过手机QQ加好友聊天认识的,认识后不久该男子通过QQ约小芳在酒店吃晚饭,饭后该男子带小芳到酒店房间聊天,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该男子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小芳的裸照。案发当日,该男子通过手机QQ给小芳发信息,以“再不出来,直接把你的裸照发到这个群里”相威胁,要求小芳出来。随后该男子驾车将小芳带至西城某酒店房间,打了小芳耳光后将其强奸,并再次用手机给小芳拍了裸照(后裸照被该男子发到小芳的手机上)。后小芳通过手机QQ给同学发信息,让同学联系家人报警。经过警方缜密侦查,案发20天后,西城派出所民警在四川凉山警方的积极协助下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未成年的娃,学校、家长应加强对其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不要在手机聊天工具上随意加阳生人为好友,更不要单身一人出门会见陌生人。他们涉世不深,对社会的复杂和险恶没有充分认识,一次的失足,一生的悔恨。
难怪每次见到你都在玩手机。你也在到处加QQ好友?
你日白,我一年都看不到你两次,你在哪见到我了?再说,无论QQ还是微信,不认识的人我一概不加。
貌似第一次到酒店吃饭开房都是自愿的
小孩子涉世未深,怎么可能是自愿,只不过当时没报警罢了,另外即使是自愿,因为是未成年,也属于强奸。。
都是手机惹的祸
你还有小号,专门加。。。。。
算了,不多说了
现在的姑娘娃呀,太随便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对于这种破坏游戏规则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男的太着急了 能约出来已经成功一半了
该犯罪分子确实可恨,但是现在的孩子也太不让人省心了
但,这是不负责任的渣男,所以他不认为是成功一半。
这女孩如果不是思想太幼稚了,也不会上当。女孩子爱在网络上幻想友情呀爱情呀约会啊什么的。但是,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特别是跟陌生的不太了解的人交往,女生更应该注意自己人身安全。
男的犯事应当严惩不贷,就不用多说了。 关键是这女孩自身的问题就非常大。瞒着爹娘去见人,现在出了事,怪谁呢????
兄娃,那小姑娘是个未成年。就好比一个两三岁的娃被人贩子拐跑了,你不能说这个小娃自己要贪那颗糖造成的。虽然这小娃的妈可能也是天天提醒他不要贪人贩子的糖。
这个男的太无德行,蘸料便宜还打人,还威胁别人,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怪谁
你不加那是你的事,昨天晚上你媳妇和我在广场聊天到快11点,这个不是QQ约的哈!是自然而然不期而至!!
你做梦吧?她9点就回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