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海德开发商物业勾结强占138楼架空层业主无处停车

位于三盛海德公园小区半山坡的138号楼,一楼面积共计589.35平方,物业管理使用面积356.31平方米,气压罐间及水泵房60.67平方米,公共配电房76.17平方米,有限电视房6.21平方米,属于业主能使用部分架空绿化89.99平方米,仅占了百分十五。试问这样的规划是否合理,将小区的物业设在我楼下,公共配套也设在此楼,当时规划如何审批通过的,相关部门是否考虑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不能以规划压人!
138号楼本身就是孤立的一栋大楼,位于整改小区的边缘地带。该楼是整个小区少数几个没有地下停车场的高层,停车位都是直接规划在路面上,根本没有人车分流。该楼小车停车位少,电动车、摩托车更是不知道停在哪里,绿化面积也是少的可怜。当初置业顾问跟购房业主均是说一楼架空都是属于业主使用,如今所有业主的对接置业顾问既然同时离奇辞职了,让我们无法对证。如果当时他们不是如此欺骗任谁愿意购此房,现在竟然强行霸占架空层,告知我们规划是如此,当时欺诈行为让业主们欲哭无泪。
试问整个小区那么多栋楼,这么多架空层,为何物业办公场所偏偏选择在小区边缘,且没有地下停车位、路面停车位少的可怜的138号楼。我们全体业主一致认为物业搬到该楼办公极为不妥:首先,出于138号楼所处的地理位置考虑,如果物业搬到该楼办公,对山顶业主(小区绝大多数业主都住在山顶)来说极为不便。其次,物业搬到该楼办公,光是物业几十号工作人员的电动车、摩托车就会占用一大片停车位置,加上找物业办事的人员,138号楼业主的电动车、摩托车和小车根本就没地方停了。将会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
我们138号楼全体业主一致强烈要求,将物业迁离该楼一层的架空层,腾出位置供业主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专用。该问题我楼业主也不只一次向你们反应,但是均是含糊处理,在不同部门间相互推诿,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再推卸责任,重视此问题,避免今后发生不可控事件,请有关部门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对如此不合理的规划做出处理,真正为人民办实事!
您好。你所反映的诉求内容已先后登记有ND15121900005,ND15122500001,ND16011400011,等三件,主要内容与之相同,有关职能部门已进行答复。根据《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八条的第(七)款规定:“对同一个人(姓名、电子邮箱、诉求人IP地址、联系电话、联系手机、传真号码及诉求主要内容相同的,均认定为同一个人)反映的同一问题答复超过三次的,信访局可不再批转。”综上,故我办不再批转该诉求件,建议您可直接向有关职能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东侨区效能办于 2016-5-4 11: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