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教育执管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硬件设施与《教育法》的要求:办园环境恶劣、办园活动空间与人数配比严重不足、安全逃生要求等等办园缺陷非常严重。只要有资料开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即可办理。同时,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园所,竟可以招生1年。这样的无质量的办学理念,是否将会影响下一代人的励志心态??再说,出了安全问题,又是谁来承担??
曾炜同志:你好!现就你的诉求回复如下: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学前教育文件、会议精神,先后出台了《永定县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和三期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一系列学前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在进一步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办学体系,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你提出的诉求,这几年我们也在积极组织实施中:一、规范民办幼儿园办证许可工作,提升便民、高效服务水平。2013年以来,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提升便民、高效服务水平,将申请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工作正式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凡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申请办证的民办幼儿园必须根据市局规定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筹设和审批,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幼儿园评估合格后方可发放《办园许可证》。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加强年检,清理整顿无证民办园,提高办园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我区出台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民办幼儿园的申报、审批、年检提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我区严抓民办园清理整顿及年检工作,由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场管理局、安监局、物价局)对相关有证园进行年检,并对无证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相关的非法无证的民办园。检查结果均有发文进行全区通报,并在区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春节期间在永定电视台播放进行全区公示。2016年,我局组织区民办园年检评估组,深入到全区7所申请办证的民办园进行了评估和对45所持证民办园进行年检:一是对每一所民办园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乡(镇、街道)中心园做好整改督促工作,确保每一所有证民办园园所安全,管理规范;二是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继续对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三是对要求整改而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协同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近年来,依法取缔了无证园24所。三、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办好园。近年来,我区积极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举办幼儿园或合作办园,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选择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通过减免场地租金、省财政给予办园经费补助等方式加以扶持。目前我区有13所闲置校舍改建成了民办幼儿园,大部分都给予了减免场地租金。近三年来,共有41所民办园得到了省、区级财政补助,经政府采购的形式为41所民办园配备了美观实用的大、中型教玩具、设施设备和图书等,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和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2016年12月,区教育局与财政局、物价局三家联合出台了《龙岩市永定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了一系列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的相关文件,我区有34所持证民办幼儿园被区政府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为本园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教师月工资待遇最低不得低于1800元,保育员月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低问题。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办园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距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我区幼儿教育能更加持续健康发展。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2017年5月10日(永定区教育局于 2017-5-11 16: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