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每个月都按时缴纳工会经费,而且每个月也收到市总工会回拨的工会经费。当初我们去参加培训的时候,明明说了回拨的工会经费以及其产生的利息是不需要纳税的。但现在地方税务局那边要求我们公司出示收到回拨的工会经费属于财政拨款性质的相关文件,才不需要纳税,否则要我们重新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我想问一下,我们要拿什么文件给地方税务局看才能证明这部分不用纳税呢?如果没有的话,又可不可以到市总工会去开具相关证明呢?谢谢!
您好,请提供贵司的名字、属区及税所,还有财务电话,我们将做详细跟进。
您好,请提供贵司的名字、属区及税所,还有财务电话,我们将做详细跟进。
2016-10-17 13: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