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府城镇(城东区)博雅路582号(5米路),私建小产权房,总高九层,每一层建筑面积250平方米。该违建楼房密度大,危及四周邻居和桂雅园新村民众及民生问题。
上述建房者财大势大,关系面广,众居民怒不敢言,也不好留电话,请相关部门领导查处是盼。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府城镇博雅路,私建小产权房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五大办、区城管局认真调查处理。
据调查,博雅路582号对面的一九层半建筑,底面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幢该处建筑原为一幢框架二层建筑物,2012年11月中旬,业主在该二层房屋上进行加层建设,建前未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11月16日,区城管打违中队在日常巡查发现该工地施工,由于建筑业主不详,于是向违建业主留置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海管法停字Q2〔2012〕第017号)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Q2〔2012〕第017号),书面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然而违建业主受利益驱使,置法律法规全然不顾,非但未停止建设,反而采用各种手段、为一己私利实施顶风抢建行为。对此,区城管局于2012年12月1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建强制制止,强行对该违建顶层模板、顶木和捆绑钢筋实施控制性拆除,一度将该违建控制在停建状态。博雅路是一条新规划道路,该区域周边(包括下坎东路)征收后,一些征收拆迁户在征收补偿中因没有选择住房安置,以致在被征收剩余土地上修建房屋,一些业主也趁机建起房屋,偷建抢建现象尤为突出,上述违建点就数其中之一。该业主趁元旦及春节期间我执法巡查管控力量薄弱之机,一意孤行,继续突击抢建,期间由于区城管执法力量主要集中于红城湖路延长线,在该区域的管控上有所疏忽,以致该违建继以长高,抢建完成九层半建设,目前已完成外立面装修。目前,区城管局已将该违建抢建情况登记备案,待市里对违建分类和处置意见明确后,再做出进一步处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3-08-11 16: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