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社会体育科科长王智:关于广场舞扰民的问题,有时确实存在这一现象。2016年文化部、体育总局等四部委印发了《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因此遇此情况你可以向各级公安、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我局在这个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向协会、俱乐部、健身站点宣讲在开展广场舞活动时尽量降低音量,以免打扰他人休息。二是鼓励市民在河堤、绿道、公园、体育馆等远离居民小区的地方进行健身。三是倡导大家文明健身,在健身的过程中同时也要考虑他人的利益及感受。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和创新广场舞活动的管理模式,促进广场舞活动的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发展。
2017-09-19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