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求编号LY17022500018存在疑问

诉求编号:LY17022500018,回复称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增加了建筑面积470.21平方米,现在就想问长汀县国土资源局是什么时候发现开发商擅自提高容积率的,14年交的房,为什么到现在17年了才向法院起诉。
张先生:
2017年3月5日,我局收到了您在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LY17030500008号)诉求件,对您提出的“对诉求编号LY1702250018的答复存在疑问”的投诉事项,现作出如下答复:
一、主要诉求
反映您对诉求编号LY1702250018的答复存在疑问。
二、基本情况
添丁星苑项目系长汀县京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1年6月开始建设,2012年9月开始预售,2014年陆续交房。因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我局已按《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京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添丁星苑项目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复》多次通知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开发商对按3倍补缴土地出让金存在异议,我局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但开发商至今未缴纳。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07〕190号)文件第五项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违反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或者未足额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出现了贵小区的不动产权证暂无法办理的情形。
三、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贵小区业主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贵小区诉求进行调查,指派专人负责诉求案件的跟踪落实,并下发了《关于落实近期重点信访事项“六定五包”责任的通知》,对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步署;2017年 3月1日下午、3月2日上午,我局与贵小区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充分听取了业主代表诉求及处理建议,向其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处理打算;3月3日我局已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土地出让金,对开发商的6间店面,1套套房及17个车位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向长汀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已立案;3月6日我局又与开发商进行了座谈,督促开发商能在开庭前尽快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以积极的态度跟踪事态发展,推动事情的解决。同时,我局将及时跟进法院诉讼事项并向贵小区业主及时反馈。您现在可依据材料清单(材料清单附后)先行准备申请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以便事情处理后及时申办不动产权登记,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请您耐心等待!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7日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7-3-8 09:08回复)
附件:09-08-16-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