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节“停车设施”第91条规定:建设项目应配建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但是正鼎日出小区并没有规划有非机动车位,开发商利益最大化全部规划机动车位,是否违章?当初是如何通过验收?目前小区物业临时划一片已售的车位临时停车充电,但是只弄了几个临时插排,随意入住率的提高,插排明显不够用,很多业主自己在接插排,一条线多达十几辆车在充电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高峰时车辆都无法开出来。给业主带来非常不便。业主也经常建议物业增加插排但是一直没弄。请有关部门监督到位,排除隐患!让开发商给还我们一个非机动车位,谢谢!
没有规划非机动车位是否违章问题建议转规划部门办理,增设排插问题我局已联系物业公司,其表示近期安排工程人员增设排插.(城厢区住建局于 2016-1-4 08: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