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汀县涂方镇河甫村的村民,我们村的村民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山就被卖掉开发,我们跟很多部门反映多没有得到处理,一直被推来推去,这个山是属于国家的怎么可以被私自卖掉呢?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处理。
关于涂坊镇河甫村村民吴先生“山被卖掉,树木被毁,谁能管管”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吴先生:
2014年6月11日,我局收到你提出:“关于山被卖掉,树木被毁,谁能管管”(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LY14061000010号)的投诉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答复意见如下:
一、主要诉求
关于“山被卖掉,树木被毁,谁能管管”事宜。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你所说的山场位于涂坊镇河甫村木正坑(024林班09大班060小班),该山场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均属涂坊镇河甫村委所有,地类为荒山,河甫村村民吴经隆,在未取得河甫村两委及相关部门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开挖取土建房,经现场测量面积为110平方米。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长汀县涂坊林业工作站已向吴经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林地原状。
如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长汀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长汀县林业局
2014年6月20日
(长汀县林业局于 2014-6-23 08: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