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受与本办法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请问:1、佛山市商务局会接收预付卡的投诉吗?我在美容院买了会员卡,现在倒闭了,卡里的钱也没退给我。
2、可以举报发卡商家中途改使用规则的不诚信吗?
3、佛山市内有美容院进行发卡备案吗?为什么这么多美容院、健身中心发卡又跑路了也没人管??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适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企业法人违反办法规定的,市民可以向所属的市商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咨询投诉,也可以通过市民热线12345进行咨询投诉。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若发卡商家适用本办法,发卡商家中途改使用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可以向市商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举报。美容院或者健身中心如果不属于企业法人,而是属于个体户或者其他非企业法人组织,不适用该办法管理。
3、目前,佛山市暂未有美容院进行备案。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市商务局负责规模发卡企业备案,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其他发卡企业备案,省商务厅负责集团或品牌发卡企业备案。我市暂没有美容院进行备案可能是由于总部不在佛山、不属于企业法人、属于集团或品牌发卡企业、企业没有申请备案等原因。
市商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美容院、健身中心的发卡行为不一定都适用该办法,我们建议市民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如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我们将核实其是否属于本法规的管理范畴,如属于本办法管辖,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2015-05-19 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