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海口市教育局能认真的考虑这次评职称的事,还我们教师一个公道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今年(本应该是去年)要评一级的各位老师,可是今年要评职称的时候,我们发现有两个问题是我们没办法想通的:(1)为何我们之前的全国计算机证书在这次中不能用,这个证书已经用了几年,而且是在教育局的组织下,我们参加全国考试拿的,为何这次不能用,因为我们评的是2012年的职称,是因为改革了,我们才到今年评的,教育能力考查2010年,2011年的都可用,为何计算机就不算呢。(2)在这次的评职称中,又多出一条来,那就是一级要参加全市的调教,而且要获得二等奖之上才能评一级,我们觉得真的很委屈,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参加比赛,而且一些小科组,例如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体育等并不是每年都有比赛,另一个,这次这个条件确实很突然,我们都没有准备,为何要把这些条件强加给我们呢,要加也得从下一届开始呀,因为我们评的是2012年的职称。
 我们一直奋斗在教学的一线上,一直在学校和教育局的方针政策下努力工作,例如去年反日游行的时候,我们认真的执行学校和教育局的政策,努力做好维稳工作等。可是这次评职称,确实对我们来讲很不公平,按理我们是2012年5月份左右就评了,可是现在拖到现在,而且无故又多了两个致命的条件,我希望教育局各位领导,好好聆听一下我们教师的声音,还我们一个公道。
                         愤怒的小鸟
尊敬的网友:
您关于希望海口市教育局能认真的考虑这次评职称的事,还我们教师一个公道》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7月海口市被国家确定为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您在信中提到有关计算机的问题,2012年5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今年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要求我市严格执行文件。我局领导人文关怀,为了照顾新老政策衔接,与有关部门领导多次沟通,最后决定:计算机合格证书截止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尚在有效期内的(按琼教师[2008]28号文规定执行),即取得中小学教师技术水平等级证书和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可适用申报这次一级教师的职称评审。新的有关规定,也就是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这一条规定将在下次的职称评审工作中严格执行。
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之前,我局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社局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从市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材料起草小组,专门研究起草实施方案。
二是全面摸底。向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下发了相关表格,提前对全市教师结构、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等进行摸底,做到数据清楚,心中有数;
三是组织召开了两次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其中,省人社、教育部门均派员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
四是外出调研。由省人社、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前往山东省、吉林省、陕西省考察改革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实施方案提供了决策依据。
五是反复研究。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经过了6次反复修改,最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共历时两个月。期间,共组织召开了座谈会、研讨会、联席会、评审会等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因此,我市参评教师“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评比获得二等奖以上”等有关评价标准是经多次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后修定的,并不象您在来信中提到的“这次这个条件确实很突然”。我们认为这次职称制度进行改革,从原来的评聘分开变为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及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职称岗位职数减少了,要求标准自然提高,因此建议您从现在开始,努力争取参加有关比赛,取得相应的奖项,争取早日完成您的愿望。
再次对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
【市教育局】 2013-04-25 08: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