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补贴

福建省计生条例规定产假延长至158至180天,请问龙岩市生育补贴何时能同步,
诉求编号LY17030100032回复如下: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执行的文件是2015年9月制定的《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5]240号,该文件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4]100号)等文件制定的,省里的指导意见中生育津贴发放的天数按98天计算,目前国家及省里都未出台相应的新文件计算产假延长期间的生育津贴发放问题暂无法同步。(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于 2017-3-3 09: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