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一村支书涉交通肇事,能否继续工作?镇纪委这样回应


“村支书涉嫌交通肇事罪,却仍在主持工作,这样合理吗?”近日,上虞区沥海镇华平村党支部书记遭一名行风监督员实名举报。真的是这样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姚正峰是华平村的村民,同时也是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行风监督员。6日上午,他向记者反映:去年9月23日,该村村支书张加坤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自行车者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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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由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发生时,张加坤的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其驾驶的摩托车已过了强制报废期。今年1月18日,该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中共党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通报表》,其中的“处理结果”一栏写明: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对张加坤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身为支部书记应带头遵纪守法,做好表率作用。”让姚正峰纳闷的是,该村支书至今仍在村里主持工作。他认为,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就此问题,他曾实名向沥海镇反映,但对方至今未予回复。
昨天上午,记者在华平村村民委员会看到,张加坤的办公室的门开着,一份《华平村2017年春节值班表》显示,其名字确实在列。“他在正常上班的,刚刚出去开会了。”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张加坤仍是华平村的村支书。
记者随后来到上虞区沥海镇政府了解情况,该镇党政办负责人不在。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该镇纪委书记周汉华,“此事我们一直关注着,等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出来后,会根据调查情况按党纪党规处理。”她这样答复。
涉嫌交通肇事罪,村支书到底要不要暂停工作?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在法院判决前,当事人可以不用停止工作。”该律师解释称。

涉嫌犯罪未经法院判决还不算罪名成立

要等判决书下来,确认罪名成立肯定立马撤销的

疑罪从无

这个行风监督员做的比较到位,点个赞!

立案不等于宣判。只有法院的生效判决才能够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