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其中要求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予以综合奖补。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都已开始实施,请问一下龙岩连城什么时候可以实施这项政策?
您好!您的诉求与编号LY17073100052的诉求完全相同,连城县财政局已对此诉求作出回复,此次诉求不再重新批转。编号LY17073100052回复内容如下 :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师[2016]40号)下发后,县教育局、财政局和人社局认真进行测算摸底并制定了初步方案,于2016年12月20日将调查摸底数据和方案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电话反馈我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应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17年3月8日再次将方案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同意我县方案后将与龙岩其他县市同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连城县财政局 2017.08.03 10:22]
(连城县信访局于 2017-8-5 11: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