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元/平米征用农田, 500元/平米强卖地给村民, 政府该怎么作为?

地址: 长汀县馆前镇坪埔村沈坊: 沈家大院
内容: 2013年政府和村委以建设新农村之名, 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从村民手中征得良田几千平方米, 并郑重承诺村民政府不从中谋利会以同样的价格给需要建房子的村民;
现如今,政府反悔了:要以500/平方米的价格卖地基给村民!!!500元只是地基的费用, 并不是商品房的价格!政府手段可谓厉害, 村民不敢吭声, 政府权力大过天??!!
霸道, 欺诈!!
关于反映馆前镇坪埔村征地补偿和乡村道路的问题答复
沈贵华同志:
你于2014年10月21日来信收悉,县信访局于2014年10月26日转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征地补偿问题
(一)征地价格及用途问题:
坪埔村是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通过入户走访,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村民都非常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并由村理事会向村民以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征了22.6亩的土地和1.5亩的废弃烤烟房和旧房。使用规划:停车场和接待中心3.14亩,挖池塘6.2亩,路2.7亩,亲水台0.36亩,绿化、花圃和空坪面积9.27亩,建房使用面积2.43亩。
(二)出让地块价格问题:
由于还在办理地块使用审批手续,目前暂没确定出让价格。该小区已经投入的资金情况:①征地款、旧烤烟房拆迁费、新建烤烟房补助费:67万元。②挖土机沟土费即土地平整费:21万元。③小区附近的池塘改造费:27.5万元,及停车场建设及规划设计、绿化费等31万。小计费用:146.5万元。
下一步需投入的项目资金:①道路水泥硬化17万元。②小区内绿化、空坪整理、池塘周边绿化及铺设鹅卵石路26万元。③亲水台20万元。④坪埔河生态护坡建设220万。⑤路灯安装、小区规划设计、人行慢道建设等16万元,小计299万
上述合计总共需投入资金445.5万元。
信访件中所反映的每平方米500元,建房面积1620平方米,扣除需无偿补偿面积380平方米,剩余1240平方米×500元=62万,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上级补助款是180万元,需投入资金445.34万元,缺口资金达203.34万元,即使按每平方米1500元也是远远不够投入的,而且目前确实还未确定地块价格。所以下一步镇村两级仍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才能使坪埔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实施,才得以实现我们广大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
二、关于村级公路问题
坪埔村通村公路3公里确实为2000年村民集资所建,在征求村民的意见后,当时规定是每个村民每人150元分三年交付,村里没有占用这批钱,有的村民还积极地多捐了钱。经历了15年的时间,目前确实破旧不堪,目前正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有望明年开工。
三、经查,坪埔村没有沈贵华这个人。
特此答复。
馆前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0日
(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于 2014-12-1 09: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