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赵某被故意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广大网友:
2017年8月15日21时许,赵某(男,39岁,巴州区人)因尿急在巴中市巴州区蓝湾国际滨河路某烧烤店左侧一空门市内小便时,被该烧烤店老板彭某(男,39岁,恩阳区人)发现,两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彭某遂拿出自家店内菜刀将赵某的右手腕砍伤后逃离现场。
我局巡特警、刑侦大队民警接市公安局110指令后,迅速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将伤者送至巴中市中心医院救治。目前,我局已对赵某被故意伤害立案侦查,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彭某正在抓捕之中。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7年8月16日
哎!有意思嘛!为这点小事打架还伤人!大家都让一点就好了……
人跑了?那抓回来不是罪加一等了?
真的是太冲动了,有理变成无理了
这种人必须严惩,一炮尿就要了人家右手。公安办事还得认真
正在创文呢,干这事不丢人吗?
没有把他小鸟给弄残,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你尿急就可以随便拉?没有一点道德常识!
蓝湾国际那一带,每晚都有酒疯子,到处乱撒尿,跟畜生样,是该惩罚下了,只是因畜生坐牢有点不值
喝点酒就要不完,不该砍手,该砍鸡鸡。换成你是店老板,会怎么办?
咋不砍死,该背时!喝几杯尿水水,扯起东西乱涡,不要脸的畜生!
这种人必须严惩
人狂有祸,你们再牛逼点吧!
没有砍死他吗
辟谣很及时,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