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我骑电瓶车在长兴县解放中路424号附近被一辆出租车(浙ET6013)撞了,出租车驾车逃逸,请相关单位帮助查处。
经调查,2017年11月04日09时00分许,王香红驾驶长兴R06388电动自行车,途经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中路与金陵中路交叉路口处,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王香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出租车驾驶员驾车驶离现场。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信访人到交警队来处理,信访人表示自己最近比较忙,没空过来处理,而且本人受伤程度不大,表示算了,不打算追究了,要求撤案处理。经沟通,信访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长兴县公安局 201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