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号洋边违规搭建蒙古包有个做迷信的摊位。因早上人多热闹烧很多纸钱跟香烛,一点多引起的火灾。因为店门锁着又没人看守,引发火灾。群众又进不去灭火,119又没能及时赶到,大火烧到隔壁的小吃店。屋顶坍塌把液化气钢瓶埋在里面焚烧,引发连环爆炸,现场的3个液化气瓶均爆炸,导致路人被炸百分十五面积的二度烧伤。
事件发生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伤者家里因为垫付医药费和不能上班,家庭生活都不能正常开支。有关部门和洋边社区不给处理,推脱联系不上责任人,让伤者自己找责任人索要赔偿。如果平民百姓自己能处理,还需要你们这些政府和社区部门吗?
洋边社区本就有责任,在你收费有制度的市集市场,出的治安火灾,不应该处理好事件吗?该市集没有消防和治安取可,市集占用道路,人行道都成了商家的店面,影响洋边居民出去,每天道路都是堵的。
因为只能上传3个附件,所以就一张伤者的烧伤住院4天后烧伤的一小片照片,社区14年的出租合同照片。腾讯新闻爆炸现场视频链接
希望给我们老百姓一个
郎东同志:
您好,现就您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留言所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洋边街道滥用职权,违规搭建蒙古包出租给商户的问题。
洋边是福安市最早开发居民区,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现有溜房2300多座,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口高达2万多人,由于规划滞后,却没有一个农贸市场、没有活动广场、没有夜市摊点,致使造成东路一带的农民长期到此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近年来,在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拨款近600万元,对新阳路主干道和人行道进行改造,安装48盏路灯。锦阳社区为了疏导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将新阳路公厕旁的人行道疏导给夜市摊点,并与夜市摊点户签订合同:“白天听从上级部门指挥,不准搭盖蒙古包。”因此,蒙古包并非锦阳社区违规搭建,而是夜市摊点户自己违规临时搭盖,是属于个人行为。
二、关于反映福安市政府,消防队、洋边街道,没有给出处理,也没有找到负责人。伤者家属找他们,都在踢皮球的问题。
2015年6月6日下午1点30分钟许,新阳路公共厕所旁蒙古包火灾发生后,消防大队派出两部车,城北街道领导、韩阳派出所、锦阳社区两委干部都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抢救,疏导、了解情况,福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天就派出消防大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韩阳派出所干警,以及城北街道分管和包社区领导、安全办负责人、社区干部,连夜对相关当事人、周边群众、知情人做笔录。当天下午,锦阳社区2位干部到闽东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并了解伤情;当晚城北街道领导和社区书记就动员事主郭明月拿出资金到闽东医院,为受伤人员办理住院手续,并于晚上十时协同韩阳派出所干警再次到闽东医院看望慰问伤员,进一步了解情况。
6月7日,在事主郭明月不愿承认责任的情况下,福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明,立即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会议,表示以先救人治伤为主,并布置组织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勘查,邀请专家多次进入现场,认真分析鉴定起火点。期间,锦阳社区还分别对三人给予2000元、1000元进行慰问。6月24日,消防大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并召集相关责任人和损失当事人进行协调,其后,韩阳派出所和锦阳社区又多次通知责任人郭明月进行协调,然而,责任人郭明月均以临时有事推托不到场。
目前,已有伤者一人治愈出院。三位受伤当事人目前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18000元,其余医药费都由闽东医院暂时给予垫付,而责任人郭明月以家庭困难为由至今未出一分钱。对于伤者出院后的善后事宜,城北街道、锦阳社区、韩阳派出所、消防大队等部门也多次碰头研商处理办法。同时,我们正在继续努力协调督促郭明月负起责任,拿出资金解决问题。如果协调无果,我们建议走法律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城北于 2015-7-3 1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