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柯桥区人民法院(2016)浙0603执845号强制执行中的申请人,该法律文书明确被强制执行的是一辆浙DA6007宝马740,同时该车还被(2015)绍柯执民字第1940号、(2015)绍柯执民字第1939号强制执行。本人于3月11日发现了被告平秀英的浙DA6007宝马车,于是就带着柯柯桥区邬法官等4人到该车的停放处绍兴吉盛祥针纺印染有限公司门口去拖该车到法院扣押。但到了现场,驾车者仅说了你们敢拖车他就砸车的话,邬法官就放弃了强制执行的决定,改为让驾车者写一份承诺书自己把车开到法院。当时本人就提出驾车人若不遵守承诺该怎么办。但邬法官似乎与驾车人熟悉,还是把该宝马车放掉了。如今,离承诺的时间早已过去,但宝马车现不知在何处,本人的权益也不知何时能得到保障。特此向社会正义之士寻求帮助,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邬法官在该事件中与人民法官的名称相符吗?是否系明显的行政不作为。这不是欺善怕恶,又是什么?我们的人民法官,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如果都像邬法官一样处事,我们的社会还会安定吗?本人的QQ号1013308913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该案执行情况
申请人金某与被执行人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平某在我院涉案较多,名下无房产、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名下浙DA6007车辆被另案查封且已抵押给工商银行某支行。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目前,我院已对被执行人平某采取网上布控、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
二、车辆扣押问题
申请人金某于2016年3月11日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平某名下浙DA6007的车辆线索,在申请人及案外人何某(系申请人的女婿)的带路下,我院干警立即出警,最后在一针纺印染公司门口找到该车辆,该车辆已非被执行人平某驾驶且已私下抵债给实际使用人陈某,遂即双方开始协商。3月15日上午,申请人金某及其女婿何某向法院表示,已与陈某协商好,并提出为便于协商,暂不要求该车辆扣押至法院。3月17日上午,申请人金某及女婿何某来我院反映情况,何某在我院承办人办公室拍桌子吵闹并威胁执行法官,在承办人多次解释、教育、并告知其威胁执行法官的法律后果后离开。
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院会积极采取措施依法执行。也希望您与我院积极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举报 柯桥区人民法院 邬法官行政不作为.doc (20 K) 下载次数:395
本来就姓黑乌的能做出甚鸟事来
如楼主所言真实的话,你想要这宝马车基本是无望了的,这种案子拖个几年都没戏
这样的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官吗?简直就是放跑坏人的元凶。
柯桥区法院执行力度是最差劲的!不去吵闹你等到死也不会给你办!
只能去法院找他。
同样作为窗口单位的,最讨厌文化人在那动不动就投诉,这样就能办好事了么?且不说这事是不是如楼主所说,楼主就能保证自己工作都那么令人满意么?绍兴e网应该是传播正能量的地方。。。
这样的法官怎么还能做在办公室为人民办事呢?应该让他去扫马路。
柯桥区这样的回复不觉得有问题吗?作者开篇就讲了这辆车是有好几家查封的,能光凭何某的一句话不用查封了就能了事的吗?难不成何某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法院都不行,怪不得人人争做老赖。
希望柯桥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不要出现在E网曝光了,曝光多影响柯桥区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的看法
哈哈!!!高人回复!!!!!
法律太轻、老赖太多、法院没法、无用执行。
希望对事不对人,这评论也算神了。
奇怪了投诉就不是正能量了?难道你就是对方一伙的?
这辆车还能拖回法院吗?
就问人民法院一句话,不管查封的单位有多少,你这车现在在法院吗?如果不在法院,那这个什么邬法官就是行政不作为。
但愿法律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这样的执法,这个社会老赖还会少吗?
[真的希法院能够清除这样的害群之马。
不理解也不支持,我老爸人命案子过去六年了,肇事者徐友根至今还欠我八万银,法院对此毫无作为,试问法院的执行效率何在?
法院不作为,平民百姓又能如何,这种法制社会是嘴上喊喊的。
回楼主首先说明我也是在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过的原告,刚刚一起强制执行结束起诉标的款在区法院执行庭沈法饶官的努力工作下全额要回在此对沈法官表示万分感谢。虽然从一开始起诉到最后拿到钱经历了长长的一年半时间,我要说的事法官的工作也是有难处的,柯桥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双方当事的面前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为我们老百姓做事情的所以楼主所说的话表示不敢赞同。
怎么到最后都又变成这类口号式的了。平民、法制社会。。。能不能再大点儿?扯上人类、种族、社会不平等的起源之类的嘛。
话说看那回复说你在法院里面拍桌子耍横,是真的还假的?怎么感觉一会屌炸天,一会儿又弱势群体了?好分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