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诉求编号ND14102900008再次诉求

宋先生对原诉求编号ND14102900008回复内容已收悉,现再次诉求,因为公安局设置不合理导致行人走在行车道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回复内容根本就是在推诿,为何有权利设计,而没权利解决问题,这是什么逻辑,如果没办法解决可以找上级直管部门去解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宋先生您好!你诉求中所述“因为公安局设置不合理导致行人走在行车道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这要说明的是:一切城市内(包括屏南县)所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停车场、停车点、停车线等)都是由城市住建规划部门有权设置决定的。公安机关执行的只是《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您所诉求的问题,我们也只能积极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住建规划部门)反映。(屏南县公安局于 2014-11-3 10: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