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颁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有关内容:“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法律文件中的内容到底如何解读呢?
文件中这段话对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请贵单位按照条文详细解读回答以下哪些情况适合提取:
1.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适用提取?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3.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5.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适用提取?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7.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经管理中心审核,才可以申请提取?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经管理中心审核,才可以申请提取?
10.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1.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2.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遇到其他突发事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5.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1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同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就可以提取?
如果以上情况都不适合,请问,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的内容,到底是要同时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提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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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10: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