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熟群众的诉求:寿宁县委县政府为了改善城关群众的饮水卫生,准备在大熟后坪洋建设水库,本是好事,大熟群众也是支持的。但是土地本是农民的生命,我村村民基本还是靠那一亩三分地来维持生活。水库的建设将使大熟村的农田大面积受淹,又将使原本肥沃的农田因没水灌概而大面积荒废。可想而知这将使多少家庭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就成了失地农民,年轻时尚可打工维持生活,一旦上了年纪工厂不招,工地不要,我们农民没有社保,没有医保,那时的我们又将以什么生存?我们的子子孙孙又将如何生存?县委县政府在没有给予合理的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我们是不愿舍弃自己的土地的。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未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未拿出水库的审批手续,以及实际要损失的农田山林的面积数据,公告之中以第一批土地一百六十多亩公示,那第二批第三批又是多少呢?也就是因为这样才有群众暂未答应同意。4月24日夜里十二点多,县政府出动公安,将没同意的部分村民强行抓到城关,并将前去理论的村民打伤多人,其中有社会上的“破仔”参与打人,而警察并未加以制止,反而又抓了多位村民,让打人者逍遥法外。请问公安局领导,本是保护公民的警察不抓打人者,反过来却抓了被打者,是何道理?请问县政府,这样强权压迫武力威胁的处事方式让大熟的群众如何支持你们建水库?农民建座五六十平方的房子都要审批,不然就是违建,强拆,何况以亩来计的水库。所以要求县政府拿出后坪洋水库的审批手续和整个受淹农田山林的数据图纸,与村民协商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对4月25日早晨村民被打一事做出调查,严惩打人者,给村民一个交待。
关于《大熟村民在县政府门前被打一事》的回复
4月27日,寿宁在线“家乡话题”版块网友“你个挨千刀的zf”反映《关于大熟村民,在县政府门前被打一事》的贴子及寿宁县信访办要求回复大熟村民被打的信访件阅悉。对于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许多热心的网友已在贴子中给予很好说明与回复,这体现了全县群众对县委、县政府建设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这一民生工程寄予高度关注与厚望。
你们所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土地本是农民的生命,村民基本还是靠那一亩三分地来维持生活。水库的建设将使大熟村的农田大面积受淹,又将使原本肥沃的农田因没水灌概而大面积荒废。可想而知这将使多少家庭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就成了失地农民,年轻时尚可打工维持生活,一旦上了年纪工厂不招,工地不要,我们农民没有社保,没有医保,那时的我们又将以什么生存?我们的子子孙孙又将如何生存?”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农业[2013]773号)文件及寿宁县《关于要求核准寿宁城关自来水补充应急水源工程及排污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报告》(寿发改投资[2015]33号文件,后坪洋水库建设地址位于大熟村的西北部,距离村庄较远,所征用土地约250亩,其中田地约180亩,林地约70亩。库址下方没有水田与农地,不会造成“原本肥沃的农田因没水灌概而大面积荒废”。首期征收土地164.5亩,涉及对109农民,而大熟村有582户群众,五分之四的村民土地都没有涉及到,不会造成大熟村的群众“子子孙孙没法生存”。
你们反映的第二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未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未拿出水库的审批手续,以及实际要损失的农田山林的面积数据,公告之中以第一批土地一百六十多亩公示,那第二批第三批又是多少呢?”
2013年12月,寿宁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城区水务项目建设指挥部,先后完成了《寿宁县城区自来水水源补充与应急储备及治理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土地预审、规划红线图的审批,组织由指挥部、大安乡政府、水务公司深入大熟村做宣传工作。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意该项目建设及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乡里也成立了征地组并开展征地工作,前期征地工作开展比较顺利,已征耕地160多亩。然而,在征用水库坝址山地时出现大熟村第七和第九村民小组山场权属纠纷问题,一些没有田山补偿而坟墓会受影响的群众利用纠纷扩大矛盾,煽动部分群众阻挠地质勘探,多次冲击勘探工作,致使勘探工作至今无法进行(其实这些人大部分都不是涉地户群众)。今年4月20日,寿宁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建设指挥部公示第一批已丈量的土地,对109户农民征用的164.5亩水田、茶园、山地等进行公示,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63户(其他未签的是因农户经商在外未回或存在土地争议需解决的),发放征地款505.05万元。
4月21日,寿宁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在大熟村边张贴《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后坪洋水库建设的通告》、《致大熟村父老乡亲的一封信》、《中共寿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寿宁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等,翌日悉数遭少数村民撕毁、破坏。
极少数群众不看政府的相关文件,不按事实说话,反而指责“县政府未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未拿出水库的审批手续,以及实际要损失的农田山林的面积数据”。这些少数群众,其实质是阻拦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要挟政府,以达到从中取利的目的。
你们反映的第三个问题:“4月24日夜里十二点多,县政府出动公安,将没同意的部分村民强行抓到城关,并将前去理论的村民打伤多人,其中有社会上的“破仔”参与打人,而警察并未加以制止,反而又抓了多位村民,让打人者逍遥法外。请问公安局领导,本是保护公民的警察不抓打人者,反过来却抓了被打者,是何道理?”
4月23日,寿宁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向县公安局报案,反映政府张贴在大熟村附近的公告栏遭受破坏。随后,寿宁县公安局组织干警,通过走访、侦查、取证,依法对破坏宣传牌的村民实施行政拘留。至于群众反映“社会上的‘破仔’参与打人”事件,当事人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立案,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大安乡人民政府
寿宁县城区自来水应急水源建设指挥部
2015年5月6日 (大安乡人民政府于 2015-5-10 13: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