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学费如何开具正式财税发票以供财审报销

我是漳平市朝阳幼儿园(私立)一学生的家长,在漳平市交通质监站工作,上级有规定干部职工子女念幼儿园可以给予报销部分费用(管理费600元),但财务部门说要开具和公立幼儿园一样的《福建省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才能给予报销,可该园经向教育、税务、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咨询后均得到答复说私立园无法开具该发票,而是只能得到该园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以往其它私立幼儿园也是通过违规向其它公立幼儿园私下借用该票据来解决同类问题。我们本可以像其它公职人员一样通过跑关系入读公立幼儿园的,但我们没有,而是老老实实地按划片规定入读私立幼儿园,本来私立的就比公立的贵很多,如果因无法开具正式发票而得不到报销,那这不是产生社会不公平吗?不是歧视私立幼儿园吗?不是让我们老实守法人吃亏吗……何况也不只我一个人遇到此类情况,我们也实在不知该事情要找哪个部门才能得以解决,故请求市领导能够给予关心协调处理此事,谢谢!
陈锦浙同志:
您好。我们于2016年11月3日收悉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私立幼儿园学费如何开具正式财税发票以供财审报销的诉求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向市财政部门咨询,民办校(园)的学生收费票据不属市财政、教育部门发放。
经我局向漳平市国税局咨询,民办校(园)的学生收费票据应向当地国税局申请领取。我局已通知朝阳幼儿园等民办园到漳平国税局申请领取相关发票。
谢谢您对漳平民办教育的关注。谢谢您对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答复。
(漳平市教育局于 2016-11-3 14: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