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无物业费用退还

王女士来电反映,2012年开始交房岚锦豪庭小区,2012-2014年在装修未入住,每年还是按时缴交物业费,今年该小区已经没有物业了,她要求开发商归还当时装修费押金1000元以及2012-2014年的物业费。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协助处理。
经我局人员核查,小区物业公司由于物业费难予收齐,于今年6月撤出小区,小区的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55元。你房屋建筑面积119.38平方米,物业费公缴至2014年底。根据相关法规,业主收房后就得缴纳物业费,不是以入住时起算,你所缴纳的装修费押金已用于抵扣所欠的物业费。特此说明。(柘荣县住建局于 2016-11-2 11: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