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要拆的节奏么?


五市门社区内发的《公告》,这算是米行要拆的前奏么?
关了10多年房子,现在可以忽悠出去哉。

无法满足拆迁率要求,拆迁期限超过,本次拆迁失效。

第十三条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拆迁许可证到期失效。

我家拆迁都优惠20%的,镜湖里面的随便挑

什么促进会,有没有在民政社管局登记过,现在连拆迁办都省了

拆除老房分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