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重点项目即莆田紫霄路与涵港大道横穿我们村庄。政府因建设规划而需要拆迁我们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我们全体村民对于在本次拆迁安置问题有意见:这次拆迁安置中取消拆迁户的宅基地,而是一刀切给予安置房是期房,又是高楼。为什么非要剥夺我们享有宅基地的合法权利?我们村民不能住高层,因为农民有农村生产工具及收成粮食饲养家禽家畜等问题。征地之前,我们可以自己种粮种菜解决吃饭问题,牲畜养殖发展经济,解决日常生活开支,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解决住房。一旦失去宅基地,就失去了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吃饭住房等个人生存的基本保障也将失去,给我们这个地区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请体恤民情,切实考虑我们的诉求,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要求一户一宅,先安置后拆迁。
你好,我局主要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群众反映的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问题,请转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4-14 17:23回复)
你好,你反映的紫霄路与涵港大道拆迁安置一户一宅问题 ,经查。紫霄路与涵港大道拆迁项目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请转秋芦镇人民政府咨询办理。(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于 2016-4-18 10:02回复)
涵港大道梧萩段经过我镇东张、双亭、洪南3个村,群众一户一宅安置的愿望可以理解,我镇就该事项多次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但该路段经过荔城区西天尾镇及涵江区梧塘镇、萩芦镇,安置方案由市指挥部统一综合考虑,我镇无权批准。(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于 2016-5-11 10: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