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事,今年嘉兴已经抓获了1300多人


昨天上午,嘉兴市区八佰伴购物中心可热闹了
里三层外三层的,这是在干啥呢?
本周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这一幕,是市公安局联合市网信办举办的嘉兴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主题日活动。
嘉兴网络安全情况怎么样?
蜀黍在现场展示一组数据!
今年以来,嘉兴网警支队主侦破涉网违法犯罪案件1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2人,配合各单位破获违法案件5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6人。
昨天的展会上,一批典型网络安全案件公布:
案例一:
嘉兴网警侦破“8·26”特大网络盗窃案
2016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人通过使用某抓包软件测试发现我市海盐县某APP平台存在漏洞,后使用黑客工具拦截交易数据包并恶意篡改交易价格参数后进行网络盗窃。随后,犯罪嫌疑人将购买的虚拟物品低价转卖黄牛获利。经梳理,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人通过此方法入侵并盗窃了全国545个网络交易平台,涉案价值巨大。其中北京某公司,浙江某公司,海盐某公司,上海某公司四个网络交易平台的涉案金额就超7亿余元。截止目前为止此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5人,止损7亿余元,追回赃款100余万元。
警方提醒
本案属于利用黑客手段进行网络盗窃的案件,对此相关企业要注重网站系统安全等级提升,加强短期内大额交易审核力度,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建议相关APP软件开发企业可以委托专门的网络安全性能测试公司进行内部安全测试,测试过关后再推向市场。
案例二:
海宁某男子利用社交平台上捏造和散布虚假言论
今年4月14日晚,警方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实信息称:“海宁某楼盘有上万人抢房,为驱散人群,海宁政府介入,强制遣散人群,警方还鸣枪警告”。经核实,发布造谣信息的胡某22岁,据他交待,他发布造谣信息是为了吸引客户眼球,营造海宁房产销售特别火爆的现象。
对此,海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胡某因为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三天。
案例三:发布“嘉兴飞机坠落系不实信息”,及时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维护网上秩序
今年5月22日上午,嘉兴微信群、朋友圈等上有人传播称:嘉兴客运中心附近有飞机坠落,并发布一段视频。我们立即向嘉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核实,110没有接到相关报警。通过线索挖掘,发现该谣言首发者为池某。秀洲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给于池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文明、理性上网,对于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流传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判明情况,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网络安全陷阱那么多,
怎么破呢?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这些事,都被管了起来。
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
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未成年人上网有哪些特殊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研发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 健康的网络环境。
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来源:嘉兴日报

抓紧实行起来!想我这样的好网友不多了哈哈

抓起来!

不是因为抱怨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