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张玉省女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其他>

市场监管:投诉人于2017年10月7日在路桥区迎宾大道11号好德宝4S店订购一辆宝马私家车且缴纳订金5000元,因购车贷款需缴纳手续费,要求被诉方退还订金,被诉方告知需半年内推荐一个客户才能退还订金,要求退还订金,希望12315介入协调处理。
你于2017年10月19日向台州市信访局电话反映,要求解决退汽车订金事项,本单位于10月1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10月20日,双方当事人来中心,因投诉方提供的购车合同上缴纳5000元购车定金,被诉方不愿退还,如半年内介绍客户购车,则5000元折成购车款。投诉人称不会有朋友购宝马车,坚持要求退还5000元。双方当事人分歧过大,调解未成功。如有后续问题,请联系章文辉,电话:82912315。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20
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