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滥用职权,警察不作为

由于区府路与筱塘南街在道路维修,原有的停车线禁止停放,附近都没有停车的地方,所以只好将车子停放在学园路旁石梯上(新华都的斜对面)并没有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可是却因此被处罚200元,我想问的是:一既然违章,为何没有罚单,都是路面没有执法权的协警在用相机偷拍?二道路维修,住在这里的居民车子又该停放哪里?三,市政道路维修,一边要求市民配合工作,另一边又不人性化地安排车辆临时停靠点,这是为何?四,无数次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商家乱占用停车位,为什么没有人处理,而是相互推卸责任?
投诉者反映的事项非我局管理职责范围,建议转公安部门予以处理。(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厢大队于 2014-11-7 16:57回复)
我局转凤凰山派出所进行核查反馈,情况如下:
(1)因市民没有提供具体车牌号、联系电话及其他身份信息,罚单具体情况无从查询。最近全市集中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全市上下对路面交通、车辆违章停靠都加强了管理力度。
(2)执法时均民警带队协警协助工作,不存在协警单独执法的情况,在路面执行交通查纠。
(3)当事人建议因道路维修,安排车辆临时停靠点的这一诉求,将会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4)私自搭设地锁、使用物品占用停车位的诉求,建议城市管理执法局给予拆卸。
(城厢公安分局于 2014-11-18 09:27回复)
一、私占车位问题:根据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构设置及职能中第2点规定:行使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商家有私自搭设地锁、地链、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建议城管部门给予强拆和清理整治。
二、关于停车问题:目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全市上下集中开展中民城区交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加强对路面交通、车辆违章停靠查纠力度,管控比较严格。道路维修已经容易造成拥堵了,建议诉求人将车辆停放在邻近的停车位内,维护道路的畅通。(城厢公安分局于 2014-12-4 09:11回复)
投诉者反映的事项非我局管理职责范围,建议转公安部门予以处理。(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厢大队于 2014-12-8 16:58回复)
四、目前市区街道道路停车位的划定和管理收费等事项,按照市、区城管委规定均下放属地街道办及居委会管理,相关事项由属地街道办负责处理,故该事项非我局管理职责范围。(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厢大队于 2014-12-9 17:13回复)
投诉者反映的事项非我办管理职责范围,建议转公安及市政部门予以处理。(城厢凤凰山街道于 2014-12-10 09: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