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学城车顶放水,高校门口被抓」的图片澄清声明


8月28日8:12分,本人通过整蛊公众号,以恶搞为目的,制作了「车顶放水,高校门口被抓」的图片并在微信群发送,导致不慎流出。此次行为给日照市某机构及个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借此论坛向该机构及个人表示道歉!!如您遇到此图片,请将其删除,谢谢!
脑子是好东西啊
以后可要注意了,想搏视线也得分扮演什么人呀!
脑子不好 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
不良影响已造成,并不是一个道歉就行的,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还要从重从快,以儆效尤!让那些信口开河、胡说八道、造谣生事、任意妄为之徒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谣言满天飞,人人可能被谣言,这个社会秩序岂不乱了套?如果谣言造在你身上,你会又如何感想??
不应该发布制造侵害他人他机构的言论,此做法是不通过申诉熟虑的。太欠缺思考或者是直接么有思考。能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说明还有理性 一定要知错就改 不要肆意去做一些不恰当的事情
没有名没有信息 发这样的道歉 也是为了博眼球吧
无脑胜似有脑!
车顶上放一大桶纯净水,能招来啥?哈哈 是不是水桶放的越大,招来的档次越高?
招来一个大胖女人。

一日长一丈,云南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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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了,可以判刑了
有时候也不要那么神经过敏的,一笑了之
那一年,我9岁,她11岁,我告诉我将来要娶她,她也很调皮的回答我:“好啊”! 那一年,我12岁,她14岁,她高我一头,我抬着头说我喜欢她,她怔怔听着,没说话,便转过头去,不再望我。 那一年,我18岁,她20岁,我已经在外工作一年了,她还上着重点大学,我再也说不出口我喜欢她,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配 不上她,我把想对她说的话,留给了自己,等我配上她的时候,再全部告诉她。 后来四年里,我再没有机会见过她,听说她已经工作了,我更关心的是,她是否已为人妻,已为人母,我的事业渐渐走向正轨,再也不为钱所窘迫,当我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东莞,昏黄的房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沉默了良久,她开口了:“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我尽量让自己不再颤抖,我说:“跟我走吧”,她目光呆滞了一下,随即闪烁了一下,然后又像 一团火熄灭了一样,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还有客人,没什么事 ,我先走了”。她就匆忙的离去了。 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她,她被两名民警押着,一脸惊恐与不堪,电视甚至没有给她遮住脸,任由她在我面前晃着,任由她在我心中撞着、撞着、直至粉碎! 最后一次见她,是她找我去的,当时她在楼顶 ,我在楼下抬头望她,就这样望着,许久,他走了,没留下一句话。. 再有她的消息是一年后,是她妈妈给我打的电话,说她病了,没法治疗,说想最后见我一面。我有点接受不了,反正觉得很压抑。到了医院,在她的病床前,看着她苍白的脸,比以前消瘦了许多。我对她笑了笑,那笑容有多丑我不知道,她也对我笑,像七岁那年,笑的那么天真。她抬起了手,我赶紧过去握住她的手,泪水终忍不住往下掉,她用低沉的浯气说: “我....想要车上那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