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两点去中医院拍个片,当时车停在中山街上。觉得不踏实,过了十来分钟出来看了下。果然看到执法人员准备对我的车子拍照。拿了个牌子放我车上,我眼尖一眼看到居然放着囿山路。
我问他们,这里明明是中山街啊,怎么是囿山路呢?然后他们看我出来了,没理我,就走掉了。照片也没拍。
城管处州分局回复
2014-02-24 09:44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您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接受处罚。我局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在当事人在现场并及时将车辆驶离的情况下,不做拍照处罚,也希望您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该违法车辆停放在中山街与囿山路的交叉口上,所以放囿山路或者中山街的路牌都可以。
今天中午两点去中医院拍个片,当时车停在中山街上。觉得不踏实,过了十来分钟出来看了下。果然看到执法人员准备对我的车子拍照。拿了个牌子放我车上,我眼尖一眼看到居然放着囿山路。
我问他们,这里明明是中山街啊,怎么是囿山路呢?然后他们看我出来了,没理我,就走掉了。照片也没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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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也太不严谨了吧
他们无语了:D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不管车停在哪,路牌随便放个到车上就表示车停在路牌的位置,太离谱了吧。还好车主运气好,不然真不知会出现什么结果。如此执法让人心寒。
这样也可以?
请问丽水城管,你是缺钱吗?
http://bbs.lsnews.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1759&fromuid=134194
这都是什么节奏啊
囿山路。的任务还没完成、;P;P;P;P;P;P
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