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标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现在是否一定需要专家评审完,才能办理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质监标函[2016]886号)的文件精神,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主选择自我声明全文公开(http://www.cpbz.gov.cn/)或行政备案程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根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如有疑问,请致电市质监标准化科:0757-82282630详询,谢谢。
2017-07-27 09: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