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亚物业公司恶意停用住户电梯一个多月

区领导:我是冠亚星城B4-2住户,我现在是第三次反映问题,问题一、物业公司管理混乱,楼下海鲜海旺虽向上次回复的那样设备齐全,但不代表它的排烟就合规,我们天天居住在上面,整天被浓浓的油烟味影响生活。问题二:我还是强调是物业公司恶意侵犯业主利益,以缺件为慌恶意停用业主电梯,现已经一个多月,麻烦请贵区领导调查落实,请不要再直接按照物业的说法回复了。电梯停用一个多月了。
高新区[2017-11-17 16:26: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社区工作人员向物业公司了解,并告知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保障居民和业主的合法的权力和义务。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物业费问题如果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不能解决,建议双方经司法程序解决问题。物业公司回复说:问题一:物业公司没有关停饭店的权利,物业公司多次协调饭店及综合执法、工商甚至是新闻媒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已尽到物业公司的管理的能力和应尽义务。问题二: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维修费用和物业费,是保障居民在小区正常居住和服务的基本保障,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用,导致物业公司不能正常为居民更好的提供服务,损害了正常缴纳物业费的居民和业主的利益,在部分业主和居民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再要求物业公司出资购买本应住户承担更换电梯配件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