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南昌市居住证

2016年10月9日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来源于中国江西网综合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关于报道南昌市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政策新规变化!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江西省居住证》,于是我于2016年10月9日去青云谱区洪都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被办事人员告知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不然就无法办理。该办事人员说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居住证办理新规政策变化的通知。我是和南昌的一家建筑施工单位签订过合法就业劳动合同的,我是一名建筑行业从业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是居住在建筑工地的活动板房内的,根本就不需要租住房子住,所以就无法提供他所说的规定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用到的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等手续。现在就是无法办理,不知道怎么为好
您好,如果您之前到派出所办理过居住登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公司开具的住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凭需提供、2张近期1寸彩照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派出所应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 如果您未办理居 住登记或登记未满半年,则需要提供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派出所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如果不能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则需要先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居住证。详细咨询请拨打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流动人口管理科电话079188892458。 办理居住证免费。
市公安局 2016-11-03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