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的2次陈情书

尊敬的宁德市委市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司的陈情书发出十天后,即收到了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答复。对此我们深受感动,更备受鼓舞,宁德政府能对我们所述的情况进行如此细致的回复,我们深信宁德政府对便利宝在宁德市场经历的一系列挫折与不顺,高度关切。
收到答复之后,我们对蕉城区的执法有了新的理解,详情请参照附件。
感谢再次倾听我们的陈情,盼复。
福建便利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016.4.6
张先生:
您好!您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诉求件ND16040700008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四个最严”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体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大了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我局在处理“福建万村千乡连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案”中,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福建万村千乡连锁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福建万村千乡连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希望福建万村千乡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在这次处罚中可以直视自己在经营中存在的不合法行为,并及时改正,为企业以后的健康发展铺路。
我局作为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管单位,我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地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背离与偏差,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正常运行。我们欢迎外地企业到宁德蕉城区来投资创业,为宁德市蕉城区经济发展出力,我们也将尽最大努力为所有企业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
(蕉城区工商局于 2016-4-21 08: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