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您好
我所在的公司请假条例是:请假一天就要扣1.5天的工资,也就是说你请了一个月的假,你不但没有工资还要倒赔公司半个月的工资!
没有给任何员工签订合约和买过社会保险及其它任何补贴!
员工辞职离开公司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没有的!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谢谢
您反映的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可以到公司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对你的投诉事项进行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1-04-09 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