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省长解救困于深水火热之中的老百姓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万田村的村民。由于九华乡发展旅游建成大荫山,村干部通知我们,为了美观,要拆除这条道路50米以内的矮房子(只有一层),之前这些房子早在10年前就已经建下,有一些是养猪的,后来环境污染,也就不能养殖了,农民只有靠打工和种柑橘为生。2015年冰冻灾害,把天理的柑橘树都冻死了,计划是种大棚蔬菜,可是雷声大,雨点小,大棚至今寥寥无几,那些年长的农民无奈被迫还是要去工地干苦力维持生计,在此之前,村委要求我们把外墙全部粉刷,说粉刷有补贴,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过,刚粉刷完又说要拆除,粉刷的钱都是借的,村干部们不顾我们的损失,发狠话说不拆叫你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家有3个户口,现在要拆除要我们住哪里去。 今年村干部选举,他们都是靠钱砸出来的,真正想为百姓办事的却选不上,他们在乡里挂名每个月不仅可以拿到工资,更重是社会发展,国家给予乡村建设给予的补贴到百姓这儿,了无生息。我们万田村村主任,每天无所事事,有空开个会,没空就去城里唱歌,每天开车宝马5系,家里是几百万的别墅,他们全家人都没有收入,就靠他一人,不仅他,连他弟弟,别墅跟他造在一起,是我们村最豪华的两幢豪宅,前两年更是嚣张,选上村长在家大放鞭炮,大张旗鼓设宴,一个村主任年收入怎会有这么多,没有权利地位的永远不敢啃声,就看着他们为所欲为。国家赋予干部的权利,来自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现在村里很多老人都已年迈,或儿女不在身边,不支持我们脱贫也就算了,可如今我们赖以生存的房子也要拆除,不让补手续,那都是有钱人才能走关系,我们只能眼看着年迈的父母着急而无能为力,心中愤慨,却犹如鸡蛋碰石头般无能为力。所述绝无虚言,希望省长及省委能关注此事,尽快给出解决方案,拆除之际即将,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你于2017年5月22日向浙江省领导信箱反映的万九线50米内违章建筑被通知拆除及万田村主任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行为和为官不为等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5月2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1、你户现有三幢房屋建筑面积286平方,为砖木结构,两幢房屋均未取得房屋建造批文及未办理过相关手续,其中第一幢房屋建造时间是2005年面积为120平方以前交过罚款但没有房屋建造批文。第二幢房屋建造时间是2008年建造90平方左右同样也没有房屋建造批文。第三幢房屋当初为养殖性用房面积为76平方米。你户三幢房子都在万九线50米内,均属于违章建筑。2、关于反映村主任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行为和为官不为的问题。经调查,村主任方慧平在未当选主任之前与其兄弟就已经商开办公司多年,家庭较为富裕。而且近年万田乡对村级基层组织经费支出都有严格审查和把关的,并不存在你所反映其全家人无收入因当选村主任后就造大别墅、买豪车现象。此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万田乡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办〔2017〕28号《关于认真做好柯城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所有程序合理、合法。处理依据及其他有关规定:1、近期万田乡按照区委区政府“大干三个月,干成六件事”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沿 路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正在分批次推进。按照柯政办发〔2013〕58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违法建筑的范围:(一)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二)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三)违反公路、河道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由于你户并不能向万田乡提供关于房屋的合法审批手续,故不能认定你户房屋属于合法建造性质2、此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万田乡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办〔2017〕28号《关于认真做好柯城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所有程序合理、合法。处理意见:1、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原则上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一切经济损失以及与违法建筑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万田乡会根据你户实际情况将酌情考虑将你户主宅暂时保留,如一经查实你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的此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在此也希望你能支持和理解。2、万田乡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办〔2017〕28号《关于认真做好柯城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所有程序合理、合法。如你有确凿证据证明万田村村主任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行为的,可向柯城区民政局投诉反映。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柯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理。
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 2017/05/22